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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中心区11-05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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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中心区11-05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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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将《宝安中心区11-05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公示稿)》进行公示。
项 目  名 称:宝安中心区11-05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
申报主体单位: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项 目  地 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的海旺社区海秀路与金科路交汇处
调 查  单 位:深圳市宇驰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电 话:0755-86005203
联   系   人:刘工
附件
深圳市宝安中心区11-05地块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宝安中心区11-05地块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旺社区海秀路与金科路交汇处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经度113.87325°纬度22.551592°
占地面积:7172m2
用地规划:商业性办公用地。
结论场地历史及现状土地用途主要为填海空地、临时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场地内历史及现状均无生产型工业企业入驻,目前场地内建筑主要为普天新能源汽车充电站蔚来宝安中心区换电站、以及停车棚和深圳市中意富华有限公司临时工棚宿舍
通过采样检测,土壤中所有检测因子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除石油烃(C10~C40)外检测因子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类标准限值,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未超过《按风险厘定的土地污染整治标准的使用指引》(香港环保署200712月)中的标准限值。综上所述,该地块列为非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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